本文目录一览:
- 1、大儿子过世,小儿子健,大媳妇应不应该养老家?
- 2、儿子已去世儿媳和孙子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 3、儿子去世之后,儿媳妇有没有义务赡养老人?
- 4、老人没有生活能力了,儿子死了,是儿媳妇来善养还是女儿呢?
- 5、老人儿子死了是女儿养还是孙子养
- 6、儿子没有了之后,是媳妇养老,还是女儿养?
大儿子过世,小儿子健,大媳妇应不应该养老家?
1、从法律上说,老公死亡后夫妻婚姻关系随即解除,配偶对其父母也不再有赡养义务,不管你再嫁不嫁人。老人应有其女儿赡养。如果尽了赡养义务,根据《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可母亲总有她的理论:树要从小育,小孩子从小就疏于管教,不学做些家务,长大后就什么都不会,好吃懒做,一事无成。于是,在别人家的孩子整天嬉戏打闹时,我已学会了做饭、洗衣、扫地···第一次做饭,是在十岁那年。母亲早起准备下田干活,临走时嘱咐我,做好午饭后叫她回来。
3、年7月27日晚上,二老来到儿子家,和下班回来的儿媳一见面就吵了起来,突然媳妇倒在了地上,满头鲜血。李子健回家后怕引起后患,就说干脆杀了她。然后杀死了自己的妻子,公公,小姑,丈夫又一起将其分尸抛弃。唉,女人嫁人确实要睁大双眼,太孝顺,眼里只有自己父母兄妹的男人千万不能嫁。
4、警方确认犯罪嫌疑人为一家四口:父亲李大新(化名)、母亲王秀琴(化名)、儿子李子健(化名)和妹妹李晓瑞。这一桩4人对儿媳方力军进行了谋杀破尸。这是什么原因呢?李大新夫妇育有一儿一女。儿子过着艰苦但富足的生活。女儿离婚后没有工作,生活很不幸福。
5、而小东家是很凉爽的。 慈爱的妈妈煮完饭,用洪亮的声音喊道:“吃饭了。” 肥壮的秃头大胡子爸爸迈着矫健的步伐,来到饭桌前坐下,闻了闻饭桌上的菜,“啊!好香哦!”大胡子爸爸情不自禁地说:“真是的,儿子去哪里呢?” 小东妈妈说:“可能在屋子里吧!要不我去叫他。” 爸爸说:“我去叫好了”。
儿子已去世儿媳和孙子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1、律师解没有。儿子死了儿媳妇没有法定的义务赡养老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在父母年老,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其子女是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的,但是这并不包括儿媳妇。同时,丧偶儿媳妇也不具有继承公婆财产的权利。
2、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儿媳及孙子都要赡养老人。但儿子去世后,从法律来看,儿媳妇与儿子家已经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家庭关系。按婚姻法相关规定,儿媳妇在这时没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儿媳妇继续赡养老人,则在日后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若儿媳和孙子继承了去世儿子的遗产,则有义务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赡养老人。
3、法律分析:儿子去世的,儿媳没有赡养男方父母的义务。老人没有其他赡养人或者其他赡养人无力赡养的,有负担能力的孙子有赡养祖父母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4、法律分析:儿子去世的,儿媳对于公婆无法定赡养义务,如果其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对其祖父母负有赡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5、儿子死了儿媳妇没有义务赡养老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儿子去世后,儿媳没有赡养丈夫的父亲母亲的义务,即便不赡养也不会受到法律制裁、不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的规定表述,如果儿媳自愿抚养丈夫的父亲母亲,可以在老人去世的时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老人的遗产进行继承。
儿子去世之后,儿媳妇有没有义务赡养老人?
1、没有。儿子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儿媳有协助儿子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但儿子去世,儿媳的协助赡养义务也随之灭失。主要是因为婆媳、翁婿等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女儿)去世后,婚姻关系消灭,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对于儿媳、女婿协助儿子女儿承担的赡养义务也因此消灭。
2、律师解没有。儿子死了儿媳妇没有法定的义务赡养老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在父母年老,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其子女是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的,但是这并不包括儿媳妇。同时,丧偶儿媳妇也不具有继承公婆财产的权利。
3、法律分析:儿子去世后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妻子只因婚姻关系有协助丈夫赡养其父母的义务,但是,丈夫去世后,失去了婚姻关系的支撑,妻子就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如果儿子去世后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
4、儿子死了儿媳妇没有义务赡养老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儿子去世后,儿媳没有赡养丈夫的父亲母亲的义务,即便不赡养也不会受到法律制裁、不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的规定表述,如果儿媳自愿抚养丈夫的父亲母亲,可以在老人去世的时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老人的遗产进行继承。
5、法律分析:儿子死后儿媳没有赡养义务。但儿子去世后,从法律来看,儿媳妇与儿子家已经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家庭关系,也没有义务赡养公婆。如果儿媳妇继续赡养老人,则在日后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6、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儿媳及孙子都要赡养老人。但儿子去世后,从法律来看,儿媳妇与儿子家已经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家庭关系。按婚姻法相关规定,儿媳妇在这时没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儿媳妇继续赡养老人,则在日后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
老人没有生活能力了,儿子死了,是儿媳妇来善养还是女儿呢?
1、老人没有生活能力了,最好由女儿善养,这样家庭内予盾会少一些,毕竟由女儿照顾,细节没人说,如果儿媳妇照顾,女儿可能会挑细节毛病,出现矛盾。
2、从法律上看,儿媳妇并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但儿子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儿媳妇孝顺公婆是代替其丈夫履行赡养义务。【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3、如果老年人可以自理,就随他(她)去吧;如果老人没有能力自己生活,那还要看看子女有没有能力——如果子女根本就难以自保没有能力赡养父母,那就要求助 *** 救助;如果子女有能力而不履行义务,那就只有上法院强制执行了。
4、您好,民法典暂无规定儿媳妇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苦的父母可以要求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但是本案的情况较为特殊,儿子留下的遗产全部由儿媳妇继承,可见儿子留下了遗嘱,指定配偶为继承人。
5、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儿媳及孙子都要赡养老人。但儿子去世后,从法律来看,儿媳妇与儿子家已经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家庭关系。按婚姻法相关规定,儿媳妇在这时没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儿媳妇继续赡养老人,则在日后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若儿媳和孙子继承了去世儿子的遗产,则有义务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赡养老人。
老人儿子死了是女儿养还是孙子养
1、法律分析:老人儿子死了,应该由女儿赡养。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法律分析:由女儿赡养。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3、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而且本人需要赡养。 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尚在,但已丧失赡养扶助能力的,其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应承担此项义务。
4、女儿。老人儿子去世,如果老人还有其他儿女,儿女是第一顺序的赡养人,孙子孙女、外孙子女是第二顺序赡养人,即从法律的角度来讲,父亲应由女儿来赡养,如女儿没有赡养能力则由孙子孙女赡养。
儿子没有了之后,是媳妇养老,还是女儿养?
法律规定的,子女有义务赡养老人。女儿养是应该的,儿媳养就看儿媳个人意愿了。
老人的子女是他的赡养人,老人抚养了自己的子女,尽了父母抚子女的法定义务,他的子女就应该尽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由于老人的儿子已经去世,他的女儿是主要的赡养人。老人的孙子女有能力的,也应该赡养自己的祖父母。
老人没有生活能力了,最好由女儿善养,这样家庭内予盾会少一些,毕竟由女儿照顾,细节没人说,如果儿媳妇照顾,女儿可能会挑细节毛病,出现矛盾。
有儿子不一定就能安享晚年有一句话叫媳妇孝顺,儿子才孝顺,意思就是儿子结婚以后对父母好不好,取决于儿媳妇,如果儿媳妇是孝顺父母的人,那么儿子也会孝顺父母,如果儿媳妇不孝顺,儿子也就被儿媳妇牵着鼻子走了。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还有就是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原本应该有三个子女同时赡养父母,可是儿子去世了,那就有两个女儿赡养父母。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