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驾驶证允许驾驶的车型主要包括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还包括轻、小、微型专项作业车。关于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车辆的定义如下:大型载客汽车是指车长大于等于6m或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车辆;中型载客汽车则是车长小于6m,乘坐人数在9至20人之间;小型载客汽车则是车长小于6m,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微型载客汽车的车长小于等于3.5m,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1升。对于载货汽车,重型指的是车长大于等于6m,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中型则是车长大于等于6m,总质量在4500kg至12000kg之间。轻型载货汽车的车长小于6m,总质量小于4500kg;微型载货汽车的车长小于等于3.5m,总质量小于等于1800kg。
c1可以驾驶货车,但要根据公安部正式发布的规定,其总质量、车长、载重等有一定限制。具体来说,可以驾驶9座(含9座)以下的小型载客汽车,货车总质量在4500kg(包括4500kg)以下、车长在6米(包括6米)以下、核定载质量在1500kg(包括1500kg)以下的轻小型载货汽车。
不同驾驶证对应不同的准驾车型及代号。如a1驾驶证对应大型客车,a2对应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b1对应中型客车,b2对应重型、中型载货汽车等。而c1驾驶证则对应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等。c1驾驶证还可以驾驶c2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3低速载货汽车、c4三轮汽车等车型。但需注意,持c1驾驶证的司机不能驾驶c5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等级方面,持有c1驾驶证的司机可以驾驶a1至c4以及m类型的车辆。例如,持有c1驾驶证的司机可以驾驶小型汽车和c2、c3类型的车辆(如小轿车等),但不能驾驶c5类型的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同样地,持c2驾驶证的司机只能驾驶小型自动挡汽车,不能驾驶其他类型的车辆。其他类型的车辆如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等也有各自的驾驶证类型要求。
持有c1驾驶证的司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驾驶不同类型的车辆,但具体可驾驶的车型种类和限制条件需参照公安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在选择从事运输行业时,司机需根据所持类型合理选择可驾驶的车型,以符合交通法规的要求。《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详细阐述了c1准驾车型的范围。其中,小型汽车包括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还包括轻型和微型专项作业车。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第10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以及配套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08《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对于小型载客汽车的界定更加明确。小型载客汽车主要是指载客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客汽车。微型载客汽车则是指车长不超过3.5米,发动机气缸总排量不超过1升的载客汽车。
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车辆长度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不超过9人的客车,c1证就可以驾驶。ga802还规定,对于公告中记载的乘坐人数为区间的载客汽车(包括以载运人员为主要目的的专用汽车),应该以乘坐人数的上限来确定其规格术语。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在内。例如,如果一个车型公告上可以乘坐5至11人,即使你购买的是坐7人或9人的车型,但如果按照相关规定,这种车应被确定为中型载客汽车,需要悬挂黄牌,c1证并不具备驾驶资格。
对于轻型载货汽车和微型载货汽车的界定,规定车长分别小于6米和小于等于3.5米,总质量分别小于4500公斤和小于等于1800公斤。专项作业车的分类则参照载货汽车的分类。
如果您持有c1驾驶证,请在驾驶车辆前检查车辆行驶证,确认车辆类型是否符合小型或微型车辆的规格。对于中型或大型车辆,持有c1驾驶证的人员是不允许驾驶的。简单的以车辆座位数或悬挂号牌的种类来判断是否准予驾驶并不准确。如果您打算购买新车,建议您先咨询售车处或车管所,了解该车型应悬挂蓝牌还是黄牌。值得注意的是,自2007年11月1日起注册的新车,可以按照黄、蓝牌来区别大型车或是小型车。如果是蓝牌,那么持有c1驾驶证的人员可以驾驶。